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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19-022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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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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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成世毅先生、独立董事许景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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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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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诚律师和常宝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19-023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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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2019年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详见于2019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即2018年7月9日至2019年1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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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9),公司董事长李欣计划于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董事长增持股票是基于履行其增持计划的需要和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